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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步骤1:《中国项目咨询网》服务条款
一、总则: 第一条、本条款由中国项目咨询网(http://www.chinapcn.com)与在该网站登记注册的网员之间达成,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条、中国项目咨询网(http://www.chinapcn.com)各项电子服务和信息服务的运作管理权,以及基于提供上述服务而产生的版权、著作权、编辑权等一切权利属于四川迅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Sichuan Xund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二、《中国项目咨询网》的服务: 第三条、服务内容: 中国项目咨询网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和信息渠道通过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为用户提供信息及相关咨询服务。这些服务内容为本网站明确提出并向网员提供的所有内容。 第四条、服务方式: 1、中国项目咨询网提供的服务为有偿服务。 2、中国项目咨询网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网发布的服务条款及栏目使用规则严格执行。 3、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将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发布和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第五条、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用户或中国项目咨询网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网络服务。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用户对本网的服务如果不满意,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自动停止使用中国项目咨询网的网络服务。 2、通告中国项目咨询网停止对自己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即行中止。此时用户没有权利,本网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 三、网员注册: 第六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司、企业、机关、单位等组织在经过注册后,才能成为中国项目咨询网的注册网员。 第七条、网员注册时必须按照本网站注册登记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和无误的信息资料并不断及时、详尽和准确的更新上述资料。否则该注册无效,且该网员将视同放弃其所有网员权利。 第八条、凡如实填写网员注册信息的公司、企业、机关、单位等组织及其个人,都可成为中国项目咨询网的注册网员。在注册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中国项目咨询网的客户服务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注册网员进行初步认证,内容包括联系人、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等,并附有网员服务协议。注册网员在签定网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并缴纳980元/年的入网费后即成为中国项目咨询网网员。 第九条:中国项目咨询网网员都拥有一个网员代码和登陆密码,网站按网员的要求分配一定栏目的维护权限,并实现在线维护。网员的密码可以自由更改,但网员代码是唯一的。网员应对自己的网员代码和密码的安全使用负全部责任。每个网员都要对其网员代码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有任何非法盗用网员代码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网员有义务立即通知中国项目咨询网。 四、网员的权利: 第十条、网员在其注册有效期限内享有其权利: 1、可浏览、查询网站所有栏目信息; 2、为网员单位做宣传推荐; 3、中国项目咨询网为企业网员提供发布"招商项目"、"科技成果"等信息维护的独立窗口,同时也提供全国各地"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科技成果"、"投资需求"和"政策法规"等与政府、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帮助你们寻找到最佳的投资环境、最好的合作伙伴、最有价值的投资项目; 4、本网将对企业及其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做重点包装和推荐; 5、可向网站申请免费电子邮箱1-3个。网站将定期或不定期为用户提供各类书面或电子信息,建立起信息沟通渠道。 6、为中国项目咨询网网员提供所需的各类客户信息,并协助政府机构和企业进行邮件群发、情况收集等宣传策划。 7、及时提供重大投资洽谈会、贸易会、博览会信息及参会服务。 8、全力保障用户24小时在线动态维护,让您方便快捷地添加、更改您的信息。 9、免费进行网站双向链接,吸引更多的用户来关注政府机构、企业信息和项目信息。 10、享受本网提供专项信息服务、优惠服务和其它服务。 五、网员享受服务时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网员按时交纳中国项目咨询网服务费。 第十二条:基于中国项目咨询网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和为了保证网上信息的新颖性、时效性,网员同意: 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2、随时更新注册资料和各栏目维护信息,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第十三条、用户一旦成为中国项目咨询网的合法用户,都要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中国项目咨询网向网员提供的名称及密码只允许网员使用,网员负责将密码保密。如名称或密码丢失被盗,网员须立即通知中国项目咨询网,由中国项目咨询网原名称和密码,重新设置新名称和密码。 第十四条、中国项目咨询网向网员提供的信息资料之编辑、编制、传播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全部由中国项目咨询网拥有,未得到中国项目咨询网事先以书面表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形式复制、散布、出售、出版、广播、转播该商品信息。 第十五条、网员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或淫秽的内容等的信息资料。另外,网员也不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传输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十六条、网员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国项目咨询网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因网员超出服务范围和违反服务条款而引起的诉讼费用,损害补偿费用、经济损失等。 第十七条、网员如违反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造成中国项目咨询网经济损失,中国项目咨询网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六、中国项目咨询网的权利: 第十八条、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中国项目咨询网定义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本网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知识、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本网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中国项目咨询网的信息、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本网授权。 第十九条、本网站服务内容和栏目内容的调整 中国项目咨询网可以根据网站的经营发展需要调整栏目的结构与内容,而无须征得网员的同意,但本网站将尽量在调整时不影响网员权利的行使,并及时向网员通告调整情况。 第二十条、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1、中国项目咨询网有权在必要时调整、修改服务条款。此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形式在本网站上发布三天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网员。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本网行使调整、修改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2、如果网员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中国项目咨询网有终止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并保留向其要求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网站损失的权利。 3、本网站将对有偿服务的项目按照有关标准向收费企业网员收取费用。 七、中国项目咨询网为用户提供服务时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一条、中国项目咨询网承诺本网站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二条、隐私权 中国项目咨询网不会在未经合法网员授权时公开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中国项目咨询网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中国项目咨询网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资料在以下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中国项目咨询网合法服务程序。 2、保持维护中国投资网的商标所有权。 3、在紧急情况下维护网员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本网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5、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八、免责条款 第二十三条、用户对网络服务的使用自行承担风险。中国项目咨询网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承诺保证,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本网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到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发生错误等都不作保证。 第二十四条、中国项目咨询网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进行引资、投资交易或同类型服务,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等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网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网事先对用户提出存在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第二十五条、中国项目咨询网对因不可抗力、不可预期并不能主观控制的事件所产生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黑客对本网站的攻击及其他不可预期的事件。 第二十六条、中国项目咨询网对网员提交信息后的数据完整负责,但不对会员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本网有权判定网员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项目咨询网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如果网员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中国项目咨询网有中断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 九、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于四川迅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条、网络服务条款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相一致。如发生《中国项目咨询网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网员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第二十九条、本条款自会员登记注册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迅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中国项目咨询网网络管理中心 200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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